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
参考价格价格待询
基本信息
机构类型养老院
所有制公办公营
区域类型城区
总床位数92张
护理床位47张
服务团队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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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简介
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中心于2011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,占地面积3423.23平方米,建筑面积2989.72平方米,床位92张。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,主要承担着我区社会化有偿托养、流浪乞讨救助管理、优抚救孤、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等重要民生工作任务。运营以来,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坚持“以人为本、尊老扶幼、服务社会、奉献爱心”的文化理念,树立“爱心长久、真情奉献”的品牌服务观念;让所有入住老人的生命、生活、生存质量得到了持续、较高的提升。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,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社会福利中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服务功能不断拓展,成为长白山地区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。
服务内容
社会化有偿托养、流浪乞讨救助管理、优抚救孤、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
收费标准
* 以下为参考价格,实际费用请以机构确认为准
床位费
床位费(4人间)收费标准依据《关于制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床位费、护理费标准的批复》(长管经联发〔2017]303号)
¥200元/月
床位费(2人间)收费标准依据《关于制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床位费、护理费标准的批复》(长管经联发〔2017]303号)
¥450元/月
护理费
护理费(不能自理)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表评定为能力重度受损(重度失能) 、能力完全丧失(完全失能)
¥900元/月
护理费(半自理)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表评定为能力轻度受损(轻度失能) 、能力中度受损(中度失能)
¥600元/月
护理费(自理)收费标准依据《关于制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床位费、护理费标准的批复》(长管经联发〔2017]303号),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表评定为能力完好
¥200元/月
其他
月费用床位费、护理费、伙食费
¥200-450元/月
入住须知
社会化有偿托养、流浪乞讨救助管理、优抚救孤、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
服务时间:全年无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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